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仪表配件(1)买卖合同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仪表配件(1)买卖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仪表配件(1)买卖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仪表配件物资明细表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有最近3年内向石油石化行业供货3个以上的业绩,需附对应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2)HSE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HSE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8年 7 月 17 日至 2018年 7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3、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Excel版)、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如所报名项目划分标段,请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处添加所报名标段编号。《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请在开标日当天交给招标机构人员。
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为您开通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您可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8-P-S-370项目标书款”
③电汇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帐 号:1001 2605 290 22108485
行 号:102290026050
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汇款附言:18-P-S-370项目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办公楼C栋106室。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详见附件,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佳程 (19977745921) dg_yujcheng@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